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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三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11-23 14:27   访问量:

常熟市司法局积极应对行政诉讼风险升高的现实情况,实施靶向发力,高规格谋划、高要求落实、高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高规格谋划,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着眼近年来乡镇板块各类整治任务和专项行动压力较大,部分未化解的行政纠纷一旦进行法律诉讼程序,将导致法律风险升高的实际情况,注重强化基层干部法治理念,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加强业务法治知识,确保对于职责范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稔熟于心。同时,司法局加强业务指导,引导乡镇领导干部解决问题时,首先要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带头学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法治理念,注重法治实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高要求落实、有效提升乡镇板块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探索综合执法局和司法所深度融合,出台《常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准复议式”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先行在镇(街道)行政处罚案件领域开展,选取执法监督过程中行政处罚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先行试点,启动“准复议式”执法监督案件听证会,以复议听证的形式审理案件加强对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的合法性审查,从而严控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情绪化执法、选择性执法,在提升执法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高水平推动、扎实推进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新一轮机构改革大部分单位精简了机构编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整个法制干部队伍力量。据此,常熟市着力加强复议应诉队伍建设,定期举办复议应诉资格人员培训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复议应诉工作中的作用,对于风险较高的执法行为、信息公开答复、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法律事务中提前参与,把控法律风险,弥补法制干部力量薄弱的现状。持续打造“阳光复议”品牌,坚持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和案审会机制,提升复议办案质量,坚持四个100%机制。2020年常熟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8件,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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