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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1+2+3+N”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1-18 11:13   访问量:

吴中区司法局立足区情实际,按照标杆司法所建设要求,打造“1+2+3+N”基层司法行政标杆模式,为司法所夯基赋能、提质增效,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以一个统筹为主心骨,筑牢基层基础。区司法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推动列入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目标考核,与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发力,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保障机制等基础建设。因地制宜细化13个司法所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研究太湖街道司法所(办)成立事宜,对各地司法所进行升级改造,建立落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机制,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定期召开全区司法所长会议,每月下发司法所重点工作和履职情况通报,亮出“进度表”,晒出“成绩单”,常态化开展“局机关下基层挂钩指导活动”。目前,全区13个司法所办公总面积达4000余平方米,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以两个试点为排头兵,培育示范典型。科学布局标杆司法所创建点位,选取木渎、甪直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司法所为蓝本,积极营造先发优势,全力打造“标杆工程”,以点带面促进整体高质量发展。甪直镇顺利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及相关办公区域划分等软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使司法所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同时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打造王林调解工作室、顾元春个人调解工作室及黄阿姨家事调解工作室等一系列品牌个人调解室。木渎镇突出古镇特色,投资280万元打造占地400平米,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区、社区矫正分中心、法治宣传教育研判辅导站等为一体的独立场所。高标准打造的社矫分中心,并以“省最美退役军人调解员”柳亚民所长为典型建立军辉调解工作室,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化解“木渎经验”。

以三个导向为突破口,高效服务便民。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标杆司法所建设目标,清单式梳理人、财、物等制约司法所发展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服务质效。整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指挥中心等平台的实体化运行,以甪直为模板全面推广“五站点”建设,整体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通过公务员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政法专编不足问题,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同时加强政法专编动态管理,建立“实名制”档案库,确保专岗专用。目前,为各地(含太湖街道)配备人员98人,所均工作人员达7人。

以N个标杆为总蓝图,全面提升品质。立足职能定位,结合大中小型司法所分类建设,在全区逐步推进、继续培育N个品牌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先进模范。通过调研督导、复查复核等形式,对已建成的两家标杆司法所进行“回头看”,做到常管常新、标杆常立。越溪大力建设江苏省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横泾全面推行网格化治理“笃学堂”模式,郭巷和临湖积极探索“援法议事”社区(乡村)治理新路径,有序推进形成“一地一标杆、一业务一品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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