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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受理数提升 折射公民法治观念日盛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1-19 10:15   访问量:

走进吴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硕大的“进一扇大门消所有怨气”几个字映入眼帘。4个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窗口前,坐着正在咨询的市民,窗口内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公益律师正耐心地作着解答。

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

一条越来越熟悉的热线

1999年,吴江启动法律援助工作,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当时的法援中心与司法局律管科合署办公,另聘一名律师负责接听市民的来电咨询。免费的法律咨询电话是“148”,谐音“要司法”,后来根据司法部要求统一改为如今的“12348”。

热线刚启动时,每天来电只有零星几个,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他们有机会申请法律援助。

随着2003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200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这一概念才逐步进入普通百姓的视野。

“国家已启动八五普法,广大市民能做到知法守法,但遇事找法的渠道还不通畅、不完善,所以我们要加强法律援助宣传,让更多困难群众知道我们的存在。”吴江区法律服务中心迮主任说。

为了向百姓普及法律援助知识,9年来,迮主任带领同事们和志愿律师们进村入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他们创作了法援戏曲小品、开通“法援e播间”……让宣传更接地气。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讲为例,自2014年起,区法律服务中心就联合区老龄协会走遍全区,累计完成60余场次讲座。

当他们把印有法援知识的宣传册、小扇子、手提袋等递给市民时,也让法援逐渐深入人心。迮主任说:“看到上面的文字,他们就能知道吴江是有法律援助的,是有公益法律服务的。如果以后他们遇到一些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求助的时候,就会想起我们来。”

办案数量翻了数倍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社会工程,也是一项公益事业,光靠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是不可能完全为困难百姓‘撑腰’的。”迮主任说。

为此,区法律服务中心与区工会、区委团、妇联、残联、人武部等多部门合作,设立法律援助站。“当时有位现役军人家里有个案件,因案件管辖原因,我们无法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就为他提供了全程的法律咨询,相当于给他配了一个法律顾问,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迮主任回忆。

近年来,区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两中心”(区、镇法律服务中心)、“一站点”(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了每个角落,建立起了“15分钟”法律援助圈,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申请法律援助。

今年,在原有工作站的基础上,区法律服务中心又新建了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滨湖乐龄公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同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我们针对‘一老一小’两大群体而设的,相关工作举措也得到了省司法厅领导的肯定。”迮主任说。

滨湖乐龄公寓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五都有律师到场提供服务,其他时间如果老人有相关法律问题的,可以通过公寓管家向律师电话咨询,如果电话里说不清楚,律师就上门进行解答。

同心法律援助工作站由7名民主党派律师构成,他们分别是7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通过他们辐射到更多律师参与其中。律师们在村(社区)值班时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引导遇到经济困难且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经过不懈努力,2013年,区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了近380起案件,接受来电咨询1160件,接待来访390人。到2021年,该中心共办理1902起案件,接受来电咨询9847件,接待来访2959人。8年间,不仅办案数量翻了数倍,咨询量及来访人数也大幅提高。

一支有水平的法援队伍

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楼的办公室里,公益律师钮律师正忙着准备第二天开庭的材料。她说:“我参加法援工作快一年了,很有成就感”。

像钮律师这样的法援律师团成员,目前共有43人,其中6位常驻区法律服务中心。他们轮流接听“12348”热线,在法援窗口接待来访市民,并为他们办理案件。

起初,区法律服务中心在受理援助案件后采取“扁平化”指派的模式。“那时候,如果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到问题,是无法直接反馈给中心的,只能通过律师事务所再传达到中心,流程复杂,耗时长,沟通不畅。”迮主任坦言。

通过走访周边地区,区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汲取经验,于2015年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招募志愿律师在中心集中办案,接受中心统一管理,开展日常培训,也让律师团能够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集体会商,共同探讨,拓宽办案思路,全面提升专业化办案效果。

公益律师吴律师是该律师团最早的成员之一,自2015年以来,她已办理法援案件700余件。“我们结合实战和培训,总结办案经验,以此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案件优良率也逐年提升。”她说。

100多面来自受援人的锦旗

“今年是我工作的第25个年头,前16年我主要在局机关工作,与百姓联系不多。调任区法律服务中心这9年,直面百姓,实实在在地为他们解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我有了满满的成就感。”迮主任说。

2018年6月,中心受理了王某的案子。“她是培训机构的一位老师,怀孕以后,用人单位向其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显然是违法的。”后来办案律师了解到该培训机构的确存在经营困难,在依法维护王某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协商一致,机构最终向王某支付了2万余元赔偿金。

今年8月的一天清晨,受援人赶在上班前匆匆来到区法律服务中心,送上了一面写着“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这是中心自6月27日由江厍路搬迁入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后收到的第一面锦旗。2013年区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9年来,中心收到了百余面来自受援人赠送的锦旗,一面面锦旗见证着法律援助带来的阳光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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