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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起案件入选省涉疫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指导性案例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1-22 10:02   访问量: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江苏省司法厅明确将涉及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人数众多,办理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的特殊复杂案件作为法律援助重点,统筹力量资源确保依法妥善处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中特殊作用。

日前,江苏省法援中心筛选了4起涉疫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予以发布,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成果,为办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指引和参考,其中苏州2起指导性案例入选。

1.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郭某等15人追索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回顾

郭某等15人系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的职工,均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初受疫情影响,昆山分公司从4月开始暂停营业,2月份以来的职工工资一直未发放。2022年7月,郭某等人向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郭某等15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江苏益友天元(昆山)律师事务所平彩霞律师承办该案。随后,承办律师约见受援人,全面了解案情以及职工诉求。

经了解,一半以上的职工在该公司工作超过10年,对公司有较深的情感与眷恋,不希望拿钱走人,更不希望企业关停,而是期盼企业复工经营。本着劳资双方互谅互让、共克时艰的基本原则,承办律师在受援人同意的情况下,仅就支付工资这一诉求提起劳动仲裁,而先行搁置了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仲裁立案后,受援人迎来了企业全面复工消息。

2022年7月21日,上海总公司发布告知书,所有企业门店将于2022年8月开始对外营业,职工按期复工上班,拖欠的工资也将分批支付。在劳动仲裁委的协调下,公司分批支付所欠工资,受援人撤回仲裁申请,如愿留在公司继续工作。

案件点评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复工复产的基石,也是企业、个人谋求未来发展的基础。本案中,承办律师考虑到企业受疫情影响陷入暂时性经营困难,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共克时艰,灵活采用分期支付工资的方式,来缓和劳资矛盾,给企业恢复经营生存喘息之机,最终达到了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益、企业如期复工、稳定劳动关系的多赢效果。

2.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沈某等63人追索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回顾

沈某等63人系张家港市某模具有限公司职工,公司平时发放少量生活费,剩余工资奖金于年底结清。2021年,公司因其土地被征收获得补偿款1600余万元,公司以为有补偿款作为保障,就将平时用于发工资的资金转移到其他投资上。2022年1月,公司被告知该笔补偿款因一起执行案件被暂时冻结。临近春节还有半个月,公司尚拖欠职工工资400万余元。

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情况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依法受理并指派江苏竹辉(张家港)律师事务所陆琪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上门走访公司,详细了解职工诉求。

经调查,公司一直发展较好,从未拖欠过职工工资。公司迫切想解决问题,留住熟练的技术工人,并已核对每位职工工资表,承诺补偿款到账后立即支付工资。沈某等人也表示如果年底工资发放到位,明年仍然愿意返回公司继续工作,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根据案件情况,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确定采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办案方式。随后,陆律师积极与镇司法所、镇财政所、法院等部门沟通,推动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由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

2022年1月18日,沈某等63人顺利从公司拆迁补偿款中优先拿到工资,满心欢喜回家过年。同时,陆律师基于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为其提出规范劳动用工、工资发放、规范账目管理等法律建议,避免其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临近春节发生的集体讨薪纠纷,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仅用7天时间,通过人民调解结案,帮助职工顺利拿到工资,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升级。

承办律师打破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主动担当、积极履职,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为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完善相关制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精准体现,彰显了法律援助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的能动作用。

今年以来,苏州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倾情保稳定”活动,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共办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10695件,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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