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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持续优化法律援助践行法治为民宗旨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4-25 16:56   访问量:

苏州市司法局持续深耕法律援助“责任田”,多管齐下优化提档法律援助服务,让政府免费法治服务更好地惠及更多群众,切实兜牢基本民生法治需求。

近五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382件,惠及9万余人,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12.01亿元。

动态调整标准保持全省最低援助门槛

将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与苏州月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每年动态调整,2023年标准为2280元/月,连续11年保持全省最低。2020年在开展“法援惠民生”工程活动中,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在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将免予经济状况审查范围由农民工拓展至所有困难人群。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全面实施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替代经济困难证明。

深化制度改革持续拓展援助事项范围

在省内率先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并探索推动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探索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开展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律师见证,配套建立看守所律师远程视频值班制度。2022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5653件,律师见证认罪认罚10248件。

加强站点建设持续完善援助服务网络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站点建设,2022年新增建设52个法律援助站点,全市站点数量达93个,其中依托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在全市设立11个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2023年部署再新增建设55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完成民政、人社、残联、妇联等重点民生部门的全覆盖,2025年将实现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打造“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创新服务机制持续优化援助服务方式

实施代办服务机制,推动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与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协作联动,引导站点联络员转变为援助申请“代办员”。推进市域援助对接机制,推动市域援助法援机构“全城协作”、跨区域法律援助案件“全城受理”,打破地域限制,满足“就近申请”需求。探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律援助“一网通办”机制,吴江区司法局与青浦、嘉善两地司法局签订《“青吴嘉”法律援助共建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三地居民可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建立协作便利机制。

强化质量管理持续守牢法律援助生命线

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保障办案质量。2019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参与数量比持续保持在98%;建立名优律师库,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近三年名优律师案件承办率保持在50%左右。引入第三方进行案件质量评估,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等措施,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日常监督指导,2022年被省厅抽查的55个援助案件经评估100%合格。推出《法律援助线上服务规范》,明确法律援助线上服务运营平台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以及服务质量社会监督保障机制等,标准化推进线上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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