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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乃翔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营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8-27 14:10   访问量:

8月27日上午,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研究部署当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周乃翔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担当、更大的力度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法治苏州建设整体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苏州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李亚平,委员陆新、金洁、江海、周伟出席会议。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徐美健传达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 2019年度法治苏州建设工作监测评价实施方案》。

周乃翔指出,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上来,紧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相关领域法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成效,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走在新时代最前列。

周乃翔强调,要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信用管理、妇女权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快开展立法调研,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坚持创新立法,努力推动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带动法治城市、法治社会建设,着眼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为各领域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把平等保护贯彻到法治建设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对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点领域,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积极运用法治手段保护和鼓励创新。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畅通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健全依法维权、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周乃翔指出,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压实依法治市各项责任,推动法治建设走在最前列。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领域内健全完善协调指导、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整体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具体推动作用。要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以督促干,真督实察。建立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予以警醒和惩戒,真正发挥制度督促、倒逼、问责作用,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机制。

李亚平就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了具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流程,不断改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审查力度,开展新一轮决策规范管理标准化、体系化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监测评价和工作督察,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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