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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四个强化”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呈现良好新局面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10-09 09:28   访问量:

2019年以来,苏州市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设立为契机,紧紧围绕“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走在新时代最前列”的目标,理顺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呈现良好新局面。

强化“系统化”设置,组织架构健全完善。精心组织召开依法治市委第一次、第二次和办公室、相关协调小组全体会议,明确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部署重点任务,为开局起步奠定基础。印发委员会、四个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科学设置组织架构。截至目前,10个市(区)均参照市级完成法治机构设置并明确组成人员。

强化“规范化”运行,工作机制协同高效。着眼于构建顺畅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细则,明确机构性质、主要职责、会议制度等,建立健全办公室会议会商、信息沟通、联络员联系、专家决策咨询、重点工作月度通报等基础性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规范化运行。

强化“项目化”部署,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紧扣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下发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明确6方面28项年度重点项目,并按照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及依法治市办牵头,梳理细化为122项具体任务并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工作任务项目化总台账,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统筹协调。联动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全市共计筛选确定152个项目入选2019年法治惠民相关活动。

强化“制度化”督促,工作质效有力提升。统筹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考核资源,部署开展2019年度法治苏州建设工作监测评价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意见,启动法治苏州建设外部评议结构化测评,对全市10个县市区、44个市级单位开展外部调查评议。推动法治考核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2019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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