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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意见推动仲裁高质量发展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5-07 09:42   访问量:

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明确仲裁依法独立进行,提出将仲裁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推动仲裁高质量发展,提高仲裁公信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近年来,苏州仲裁委员会围绕服务保障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年均受理各类案件1000件左右,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年均收案标的额30亿元,对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走出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着力将苏州仲裁打造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具备一定知名度、影响力的仲裁品牌,《实施意见》从规范和加强仲裁工作管理、改革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提升苏州仲裁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仲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能力、加大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力度等五个方面,细化20项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禁止将仲裁业务以任何形式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对扰乱仲裁发展秩序的行为,市政府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建立案件督办制度、裁决书逐级核阅制度、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会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和仲裁员信息披露及回避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加强质量控制,全面提升仲裁公信力。建立仲裁委员会成员推选制度,委员会成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建立仲裁员动态考核机制,实施“个案+综合”双评价方式。

针对苏州仲裁发展现状,《实施意见》要求树立仲裁服务品牌,打造建筑、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仲裁服务平台,以推进区域仲裁中心建设、探索搭建国际商事争端苏州仲裁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仲裁等路径,提升苏州仲裁竞争力和影响力。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探索成立仲裁研究院,培养专业仲裁员、仲裁秘书,制定专业仲裁规范,提升仲裁综合竞争力。探索组建区域仲裁联盟,推动仲裁区域化发展。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积极研究国际投资贸易争议解决机制,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决方案。探索建立高效、专业、公正的智慧仲裁平台,实现在线立案、电子证据传输、认证与固化、在线庭审和线上送达,打造“区块链+仲裁”平台,实现区块链技术与智慧仲裁平台的有机融合,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网络仲裁服务。主动融入苏州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开放再出发的大局,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等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创新仲裁工作实践。突出仲裁专业公断、专家办案优势,推动仲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快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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