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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2-03 10:13   访问量:

2020年以来,苏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加强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若干意见》,推动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全力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全国率先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发挥苏州国际商事法庭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在苏州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先后设立苏州驻菲律宾、新加坡法律服务中心,深入开展“法企同行”“法治体检”,走访企业8947家,排查企业法律风险、收集法律服务需求近2万项。

创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创新拓展长三角法治一体化合作成果。主导推动上海、苏州、嘉兴毗邻区法治一体化合作暨打造“区域法治共同体”,进一步延伸政法系统推进高质量平安法治一体化合作成果。苏青嘉三地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法治战略合作发展关系。从审判、检察、警务等方面,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法治合作成熟经验。围绕“全面对接上海,融入长三角法治一体化”开展专题协调,推动立、执、司、守四方面全面加强学习、对接、融入上海法治一体化。

切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紧紧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探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加强科技赋能,推动数字治理列入2021年立法项目。组织“新时代依法治国背景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主题研讨会,借助“外脑”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推动构建市域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律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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