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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多举措推动青苏嘉行政执法一体化合作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5-07 09:33   访问量:

苏州市司法局积极推动青苏嘉(上海青浦、江苏苏州、浙江嘉兴)三地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发展,统一相关标准,开展交流合作,协调解决争议,为实现三地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行政执法协作,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提供有益探索。

加强区域执法合作会商交流。苏州市司法局分别赴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交流会商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行政执法协作工作,并就建立健全青苏嘉三地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区域行政执法监督合作达成统一意见。

统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由苏州市司法局牵头,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三地共同研究制定统一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统一规范区域内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程序、决定、执行及案卷制作等,提升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互评互查。结合工作实际,三地共同选派评查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交流,通过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和量化打分,交流研讨相关执法监督工作经验和疑难法律问题。

认真履行执法争议协调职责。召开太湖倾倒渣土案等执法协调专题会议,研讨协调执法方面的法律问题,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案件立案及跨省跨区域调查取证等问题,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配合做好区域联合执法工作。指导交通、水务等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执法方式和步骤、时限等,开展跨区域联合检查执法活动,探索长三角区域联合执法的新路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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