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机制,高站位谋划部署。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信息互通共享、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规定移送反馈的具体工作程序,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意见》明确了实施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工作的九种事项范围,包括:请求劳动报酬、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抚养费,因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具有维权意愿,但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英雄烈士近亲属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见义勇为者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明确职责,高协同凝聚合力。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工作协作和支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相互协助开展调查取证、组织法律意见研讨等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协作案件,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当事人听证、专家论证,共同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抓细抓小,高效能沟通联络。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明确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法律援助机构作为联络部门,负责定期汇总双方协作情况、互相通报情况等日常工作联系。同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交流工作情况,评选和发布典型案例,共同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开展工作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