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市文明办负责起草送审稿。司法局在审核过程中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6月10日将送审稿在苏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对外公开,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高度关注、积极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十余条。
二、主要意见
1.建议规范《条例(送审稿)》语言表述,使条文表述更符合立法用语规范。
2.建议对第二章文明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梳理,删除语义重复的部分,充实倡导的具体文明行为,提高可操作性。
3.建议第二章增加“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4.建议增加对文明行为培育方面的内容。
5.建议对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增加法律责任条款,便于实际管理。
6.第五十三条和第二条内容上存在重复,建议删除。
三、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上述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均予以采纳。
苏州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