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条例(修改)》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市水务局负责起草送审稿。市司法局在审核过程中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将送审稿在苏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对外公开,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积极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三条。
二、主要意见
1.建议进一步明确政府如何高标准建设长江防洪工程。
2.建议对防洪工程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作出规定。
3.建议加强对长江堤顶的管理,保证防洪安全。
三、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修改,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上述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均予以采纳。
苏州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