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制定)》是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市残疾人联合会作为起草单位。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于2023年6月5日至7月5日将《苏州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在苏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对外公开,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积极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四条。
二、主要意见
1.建议在《办法》第四条中增加体育部门,因现实中也存在体育培训、竞赛致残等情况。
2.建议《办法》进一步细化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科学研究的相关规定,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产业创新发展。
3.建议《办法》关注残疾儿童康复与教育的结合。
4.建议在《办法》第四章“保障措施”中突出我市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特色做法。
三、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政府规章的制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并对《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苏州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