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市应急管理局作为起草部门。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于2024年5月7日至6月10日将《规定(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苏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市司法局共收到意见和建议五条。
1.建议对第四条中“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性质与职权进行明确。
2.建议修改第十二条第一款,整合重复内容,餐饮也属于非居民用户。
3.建议在第十六条中明确几千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何配比。
4.第十七条中的“有限空间”不必单独列出,建议删除。
5.建议对小型的咨询、服务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作出规范。
二、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并对《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苏州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