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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机制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8-24 14:09   访问量: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以来,苏州市财政局把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摆到“开放再出发”、“营商环境创新年”的大局中,大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法制机构牵头落实,执法处室严格执行的“三项制度”工作机制,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高度重视走在前。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与执法处室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把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行政执法责任书,要求各执法处室将“三项制度”融入到财政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中。同时,局党组还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纳入局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明确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责任。

二是建章立制夯基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并公布了《苏州市区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苏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苏州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苏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苏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苏州财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同步制定《苏州市财政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严格规范财政行政处罚标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三是培训贯彻不放松。在总结近年来财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国务院、省、市和局内关于“三项制度”的主要文件进行了梳理,编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汇编》,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作序,要求财政干部“常翻阅、常学习、常对照、常落实”,全体财政干部人手一册,确保各项要求入脑、入心,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四是优化配置强保障。全面提升技术手段,增配音视频高清监控系统,为所有执法机构配置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电话、录音笔等专门设备,为落实“三项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目前,凡属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询问、调查、听证等程序,均进行音视频同步记录。为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送达难问题,运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在现场进行执法记录,成功处置一起疑难案件,在行政处罚执行到位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五是融入日常抓落实。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主动公开行政权力事项,积极推进亮证执法,强化权利告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结果公示。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执法机构与法制机构会办机制,凡是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积极听取专家和法律顾问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才能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严格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2016年至今,公示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共计71条,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24件,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共形成相关执法案卷202份。“三项制度”实施以来,财政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和被诉讼的维持率、胜诉率均达到100%,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力推进了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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