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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资委以法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10-02 16:07   访问量: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9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法律的各项要求,推动市属国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依法治安,完善责任链条,筑牢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和培训工作,918日,市国资委举办市属国资系统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班,各市属国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下属重点子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近百人参加培训。

本次专题培训邀请常熟理工学院、苏州应急管理技术学院安全工程系主任姚嘉杰老师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姚老师从法律修订的背景、新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和贯彻落实的要求等方面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全面、深入、系统解读,并结合有关事故案例,就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属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倍增计划”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帮助。

培训班还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的处长彭骏解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讲解《规定》出台背景、意义以及高层建筑业主和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管理要求、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预案制定演练等方面内容。

培训结束后,市国资委组织召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总结前三季度市属国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就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全面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市属国资国企安全稳定;二是要扎实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贯培训工作,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在市属国企中形成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三是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切实加强企业火灾防范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提升国企本质安全水平;四是要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和“119消防宣传周”等各项工作,要深刻吸取有关火灾事故教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增强企业自防自救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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