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市商务局张皓副局长带领局外资处、外经处、电商处、法规处等处室同志到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观摩庭审活动。
庭审案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与公司财产会同,股东个人被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涉外商事案件。该案件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境外投资企业在跨境投资过程中如何选择公司类型以及如何规范公司经营具有典型的指导意义。庭审结束后,商务局工作人员与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们就跨境投资和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进行了交流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