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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四聚焦”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7-09 10:59   访问量:

近年来,苏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指导协调监督职能作用,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聚焦权责明晰,依法公示职责。结合机构改革,指导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和裁量基准,并对41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梳理行政权力事项7392项开展合法性审核。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核发工作,梳理公示第一批3大类、55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799名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联合市监委出台《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统一规范全市涉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免罚轻罚”清单,涉及454项免罚轻罚事项。

聚焦执法过程,全面规范程序。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使用所在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规范用语,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标准。结合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将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嵌入综合执法平台,提升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指导规范执法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和监督管理等,积极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和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聚焦合法有效,完善审核机制。结合机构改革,指导各级执法机关分开设置法制审核机构与执法承办机构,并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指导并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和具体内容,规范法制审核程序。同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执法承办机构和法制审核机构需承担的具体责任。

聚焦制度落实,严格考核评议。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依法治市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中;修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强化“三项制度”相关评查要求;结合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督查,检查督促“三项制度”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针对落实不力、不到位的问题,通过书面反馈、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指导各市区积极开展“三项制度”自查及督查活动,对“三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时限,跟踪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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