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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高质量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8-11 14:57   访问量:

苏州市司法局按照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审批服务模式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梳理权力事项清单。对照《江苏省司法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全面梳理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工作,实现权力名称、编码、类型、依据与上级机关统一,并对政务服务网中本部门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拓展信息完成更新维护,六类权力事项56个业务项100%实现“应上尽上”和“单点登录”。推进“不见面审批”全覆盖,完成,全部业务项100%纳入“不见面清单”。

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建立健全工作巡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抽查范围已经覆盖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每季度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检查记录上传律师管理平台,形成工作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完善诚信管理机制,建立审批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将申请人承诺信息、践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司法局门户网向社会公开

优化减证便民服务。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公开发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清单、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办理上海赢火虫(苏州)律师事务所、上海申浩(苏州)律师事务所等设立申请事项中,全部以承诺制代替证明事项,通过联系上海市司法局核实相关情况后准予初审通过并上报省厅。为便于申请人申请,将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窗受理。

注重党建工作衔接。实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党员基本情况事先报备制度,督促及时成立党支部或加入联合支部。联合市律师行业党委每月10号前对新设所现有党员基本情况及党组织设置计划和律师党员进出及组织关系转接等情况进行移交,建立表格台账,双方签字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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