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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印发《2021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5-17 16:43   访问量: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数字法治政府8个方面33项具体任务。

“要点”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党委(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要点”指出,加强青嘉吴三地行政执法监督合作,探索研究区域内统一的执法监督标准体系,联合开展跨区域执法监督活动,加强区域间学习交流,规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执法行为,更好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要点”紧扣新发展阶段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意义和具体举措予以阐明。通过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统筹建成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市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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