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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十年建成326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12-23 12:38   访问量:

日前,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文广旅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苏州市第十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命名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法治广场等34个法治文化阵地为苏州市第十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至此,十年来苏州共建成326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其中,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和常熟市法与生活体验馆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52个示范点被命名为江苏省“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自2011年开展“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充分发挥示范点的标杆示范作用,将其打造成深受群众喜爱的集知识性、互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为市民群众学法提供了多主题、多层次的有益场所,有效促进了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此次新增的法治文化阵地遍布全市各板块,其中社区广场(街区长廊)类4个,文化公园类16个,体验基地类14个,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展现出新时代苏州法治文化建设的新风貌。

近年来,苏州市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为抓手,逐步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整合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纪念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资源,有机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建设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环境融合的法治场馆、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带(长廊)。同时,积极寻找法治文化与江南文化的结合点,促进法治文化资源交流整合,将法治元素植入苏绣、昆曲、评弹、泥塑、核雕等苏州特色民间文化,融入历史街巷、古镇园林、名人故居等历史遗存,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苏州地域文化、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今年,还将法治元素融入苏州市“运河十景”建设规划,探索打造“运河十景说法”品牌,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一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此外,部分县(市、区)抓住建设口袋公园等契机,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真正让法律走进群众、融入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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