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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1-24 15:20   访问量: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苏州市司法局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先导,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部署实施“便民、惠企、纾困”三大类惠民项目。截至目前,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全部落地见效。

深化公证代查代办服务。全面执行228个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明确66项公证事项“云公证”在线办理。针对继承、亲属关系等民生类公证事项,创新“主动查证”服务,提升减证便民力度。逐步推广实施代办不动产更名手续、申领不动产权证书等“一站式”延伸服务,推动公证代查代办建章立制。升级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3.0版,加快推进信息协查共享。

“党建最暖心惠企有享法”专项行动。开展以“党建最暖心,惠企有享法”为主题的“党建惠企”专项活动。打造“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构建“党建+产业链+法律服务”网络,以党建为纽带,打造结对共建平台,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与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服务机构深度对接,为产业链各类市场主体协同提供综合性、多元化服务。

服务保障电梯安全立法。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针对电梯附属的建筑质量要求、电梯质量保修期、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电梯安全相关主体责任等重点问题实地调研走访,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电梯的选型配置、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等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立法规范和安全监管。

指导基层进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各市(区)司法局根据当地矛调中心建设方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行政复议中心等进驻调解中心,协调区域内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个人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进驻中心,提供一站式、多样性的调解服务,2021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纠纷23万余件。

关爱民生法治行。以“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为载体,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程,共征集法治惠民项目意见建议600余个,确定市县两级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项目150个。活动历时6个月,惠及群众350余万人。评选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修订《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10个项目为“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优秀项目,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向往。

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版。组织27家市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对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进行新增、修订和删减,并经政府法律顾问审核,形成2.0版本的“免罚轻罚”清单事项353项,其中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230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61项、减轻行政处罚62项。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案件38781件,涉及金额7.78亿元。

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实践活动,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深化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调整优化援助律师团队。建立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对接机制。2021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2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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