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苏州市着眼基层实际需求和综合执法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队伍保障力度,提升基层执法协调监督质效,积极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新路子。
关注镇街需求,打造基层综合执法“一单一库”。配合市委编办、市城管局,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将全国首个地方行业标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行规范》策源地昆山市千灯镇列为基层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建设试点镇,指导编写涉及执法行为、执法效能、执法监督、执法保障、人员管理等五大类 65 项制度的目录清单和文本样库(简称“一单一库”)。形成全国首本基层综合执法制度“百科全书”,兼顾镇街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为各镇街提供个性化、菜单式选择。
加强执法规范,推动破解基层综合执法难题。围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执法效率低、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衔接、工作机制与责任机制配套、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结合,形成统合的制度体系。如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起草完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现场工作规程》,对现场执法的前期准备、过程开展、结束归档、突发应对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规范,为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提供模板;在提高执法效率方面,研究制定《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不见面执法”工作规程》,促进城镇管理综合执法更智能、更高效、更精细。
聚焦队伍保障,培育基层“全科式”执法人员。推动基层按照“一人多能、一岗多责”要求,制定“全科式”执法人员培育计划,打破各行政执法领域之间的壁垒,培养“全科式”执法人员;推动执法队员与辅助人员、第三方人员实行“三同管理”(同等标准、同样管理、同步培训),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学习培训,通过规范执法场景式训练,模拟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第三方人员从多个场景直面执法现场。同时,严格落实新招录人员初任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对象全覆盖、培训效果有保障。
探索多跨协同,加大基层执法协调监督力度。聚焦数字赋能、公众参与、部门联动,构建更加公正、高效、协同的基层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动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确立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卷评查、执法评议、新法实施情况报告、协调行政执法争议、执法案例指导等监督事项,制定执法协调监督文书模板,明确协调监督工作的职责内容和履职方式,探索解决基层执法协调监督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的难题。印发《关于规范和改进行政检查行为的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推动基层设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确保区域内所有镇(街道)全覆盖,广泛征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