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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市2024年度法治建设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4-09 11:02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苏州,中共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法治苏州建设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治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为让法治成为苏州现代化建设的金字招牌和核心竞争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苏州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组其他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2.课题申报应突出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对苏州法治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借鉴意义。申报课题应紧扣《2024年度法治苏州建设调研课题重点研究方向》(附件1),具体调研题目由申报者结合实际拟定。

3.申报者原则上应成立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为2-5人,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并明确主要执笔人和课题联系人。课题研究经费由申报者自行安排为主,市委依法治市办给予适当补助。

4.课题倡导原创性和首创性,不得以其他单位批准或已立项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也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进行申报。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5.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者按照本《公告》要求,填写《法治苏州建设调研课题申报表》(附件2)。

2.请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表》纸质版邮寄至中共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电子件发送至邮箱dydcc@szsfj.suzhou.gov.cn,《申报表》中盖章页扫描件需一并发送,文件名为调研课题重点研究方向序号+课题名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

4.申报受理后,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立项审核。予以立项的,以通知形式印发实施。

四、成果运用

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对优秀课题成果予以通报表扬,对部分研究质量高、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课题成果,市委依法治市办将通过多种形式报送领导参阅,推动成果转化。

五、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429号221室,邮编:215000。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投递。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12-68830755;

卢老师,联系电话:0512-65225198。

附件::附件1和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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