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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多点发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9-17 15:47   访问量:

为进一步筑牢基层法治基础,近日,昆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从强化基层法治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等四方面,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找准“发力点”,强化基层法治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区镇党(工)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认真落实区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镇政府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和报告制度。明确党政办、司法所(办)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责,突出党政办在组织推动、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上的职能优势,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枢纽作用。到2021年底,11个区镇均需建立依法治镇(区)委员会并明确办公室。

二是抓好“着力点”,深入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实施法律顾问、听证等制度,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制度,做好合法性审查释明和决策参谋。强化区镇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编制执法指引、开展案卷评查等形式不断提升区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制定区镇综合执法“免罚轻罚”清单2.0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每一起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可回溯管理。

三是增加“融入点”,扎实开展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运用传统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村居民各类法律服务需求,定期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一对一、面对面法律服务。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持续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打造更多工作典型,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其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强化“保障点”,着力提升基层法治队伍建设。配强专业力量。各区镇党政办明确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工作,将司法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配备到位,配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力量支撑。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年度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丰富以会代训、专家授课、庭审观摩、走访交流等多种培训形式,不断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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