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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四举措推动新《行政处罚法》贯彻执行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12-16 13:01   访问量:

苏州工业园区依法治区办紧抓契机,提早谋划、积极部署,多管齐下推动新《行政处罚法》贯彻执行。

一是修正发文,确保“一致性”。对照新《行政处罚法》规定,修正“三项制度”发文,进一步明确公示要求,新增公布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明确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因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确认无效而撤回公示的期限及相关要求,完善委托执法的公示规定;突出全程记录要求,明确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审核标准,完善留置送达的记录方式;修改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范围等内容。

二是集中学法,增强“执行力”。坚持领导带头学,将学习新《行政处罚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内容。特邀司法行政系统业务专家,组织开展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向150余名街道重点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人员、执法人员系统阐释新修改内容,指导其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广泛宣传,扩大“知晓度”。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在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地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千余人。结合“法企同行”活动,将新《行政处罚法》纳入企业普法宣传重要内容,以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进行“法治体检”等形式,及时发现企业管理漏洞,向企业主及员工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管理注意事项。

四是厘定清单,提升“审慎性”。对照新《行政处罚法》“首违轻微可不罚”与“无主观过错不罚”等法律规范,结合辖区企业对苏州自贸片区涉企“免罚轻罚”特色清单执行情况的反馈,组织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劳动用工等执法机关重新梳理两项清单,研究制定苏州自贸片区涉企“免罚轻罚”特色清单2.0版,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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