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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举行“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活动 李亚平监誓
来源:苏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9-12-05 11:27   访问量:

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今天(12月4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苏州市政府举行“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活动。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出席并监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今天上午,2019年新调整、新提拔的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市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副职同志身着正装,列队站立。大家右手握拳,面向国旗,伴随庄严的国歌声响起,一同唱响国歌,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集中宣誓前,李亚平一行参观了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大家一起学习了宪法诞生与演进的历史,回顾了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出的宪法精神,以及法治苏州的建设成果。

李亚平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国家宪法日是全市人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护航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苏州市副市长江海主持宪法宣誓仪式,市政府秘书长周伟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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