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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意见明确24项8个方面重点任务 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1-18 11:14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

《意见》指出,到2022年,我省货物贸易占全国份额总体稳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货物进出口占比达1/4以上,民营企业外贸进出口占比持续提升,服务贸易规模稳步扩大,外贸稳中提质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更加协调发展,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加快形成,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高,贸易大省地位不断巩固,贸易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贸易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共提出24项重点任务,涉及稳住外贸基本盘、强化产业支撑基础、优化贸易结构、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水平、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平台建设、拓展发展新空间、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等8个方面。

稳住外贸基本盘方面,包括持续保护和服务市场主体、推动内外贸协同融合发展、着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3项任务。

强化产业支撑基础方面,着力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出口品牌和产品质量。

优化贸易结构方面,涉及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引导企业优化品牌、营销、服务等渠道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优、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先企业;创新发展加工贸易,支持苏州深化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探索创新发展新举措;优化省内区域发展布局,支持苏州、无锡、南京、南通、常州等外贸重点城市加快转型升级,形成贸易竞争新优势;等等。

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水平方面,提出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梯度培育服务贸易载体,全面深化南京、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联动创新;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进落实我省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巩固江苏服务外包领先地位。

在发展新型业态方面,加快苏州、南京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落实跨境电商监管政策,优化监管模式;推动海门、常熟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发展,探索专业市场国际化发展新模式,推进“市采通”跨境服务平台建设等;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深入推进产才融合和供需资源对接,推动企业提升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向数字服务和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搭建贸易数字化服务平台,服务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

推进平台建设方面,加快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加强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高效的国际物流体系,完善国际空港、陆港、海港布局,做强做优中欧班列,协作推进长江经济带区域物流发展,打造与上海、浙江等省市错位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国际物流枢纽体系等。

强化开放载体优势方面,高水平建设江苏自贸试验区;加快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推动自贸试验区、开发区“放管服”改革走在前列,加大放权赋能力度,激发创新发展活力等。

拓展发展新空间方面,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推动利用外资提质增效。

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方面,包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4项内容。

此外,《意见》还提出3项保障措施,具体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化专业服务,构建市场化、社会化外贸服务体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作用,提升信息咨询、国际认证、研发检测、国际物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开展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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