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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打造“三治融合”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8-02 09:53   访问量:

常熟市司法行政部门以巩固社会和谐、培育文明乡风、提升公民意识为目标,坚持自治为本、法治为要、德治为基,持续增强乡村治理效能,集民智民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激发多方参与新活力。一方面,深度聚焦村规民约这一规范村民自治的法宝,引导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协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全面推广村规民约修订的“七步工作法”,探索出梅李镇瞿巷村“村规民约补充规定”、辛庄镇潭荡村全省首部漫画版村规民约等一批村规民约宣传推进的优秀做法。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援法议事”“法律明白人”等工作开展,开设“有事好商量”“大家讲莊”“吃碰头”等镇村两级议事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从“幕后”走向“台前”,实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在实践中形成了沙家浜镇“春来月谈”、碧溪街道“一约两会三组”、海虞镇“8+X”居民议事制度等一大批形式多样的基层自治模式。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凝聚共建共治新合力。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常熟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印发《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推进方案》,明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组织网络和工作衔接机制,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100%全覆盖100%实体化运作,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将法治元素全面融入其中,打造“一镇一品”法治文化特色,建成海虞法治文化广场、董浜法治灯谜长廊、辛中村“思法长廊”等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全面营造乡村法治氛围。积极探索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创新,在全省率先启动镇综合执法局与司法所深度融合,通过工作上深度融合、资源上深度共享、监督上深入参与,推动司法行政与综合执法双向赋能,切实提高基层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能力。

发挥德治教养作用,注入乡村治理新动力。高度重视“德治”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堤防”作用,长期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主题行动,将普法宣传与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相结合。联合市文明办围绕遵纪守法、环境整洁、尊老爱亲、移风易俗、德善公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建立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动员村民维护“千村美居”成果,引领农村群众践行文明风尚。推动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倡导婚事新办、喜事小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减轻群众宴请开支负担,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理念,让“千村美居”之美外化于形、内化于心。辛庄镇潭荡村建设“辛风礼堂”,设立“德善孝爱日”,倡导喜宴从简、孝老敬亲。虞山街道大湖甸村实践站设立“24小时诚信自助专柜”,引导村民自觉践行诚信风尚,推动乡风文明落小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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