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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定分止争让年味“别样香”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2-14 14:57   访问量:

春节期间,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辖区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工人蹲守讨薪 “圆桌协商”解难题

1月19日是腊月二十八,15名农民工找到吴中区临湖司法所,声称他们均系在某小区做装修工程的工人。眼看马上就要过年了,可他们都没拿到工钱,蹲守老板石某好多天,依然一无所获。

临湖司法所立即介入调查。经了解,石某未成立公司也没有营业执照,与工人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共拖欠工资40万元。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临湖司法所当即组织“圆桌协商”,与老板一起确定每一名工人的具体工资。随后石某提出外出筹钱,下午过来支付。但直到下午5点都未返回。为确保实质化解这一纠纷,调解员积极与石某联系,督促他第二天到司法所来解决问题。

第二天恰逢小年夜,调解员早早地来到司法所,从早上一直忙到下午,现场督促石某与15名工人一一核实工资金额并签署调解协议,当场支付部分薪资并签字承诺后续支付方式和具体时间,让这起欠薪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同时开展现场普法教育,指导农民工学会辨别用工单位,签订有效合规的合同,并嘱咐他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学会依法维权。

老人务工摔伤 “诉前调解”化纷争

魏某在酒店厨房洗碗洗菜时,因地面湿滑而摔倒,导致右腕受伤,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能达成一致。眼看时间已近年关,魏某遂将酒店起诉至法院。

了解基本案情后,吴中诉前调委会迅速组织双方开展调解。酒店认为,魏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认可其工伤赔偿相关事项;同时魏某摔伤也有着自身的原因,其本人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为此,调解员耐心进行释法,并明确指出,在现有情况下,没有任何证据可证明魏某存在主观故意摔倒。经过调解员反复疏导沟通,最终酒店与魏某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明确酒店赔偿魏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10天内一次性结清。

网上购物遇“难事” “在线调解”平事端

楚某在线上遇到微商段某,段某宣称其减肥产品不仅可以减体重,而且还不反弹。楚某信以为真,三次向其购买减肥产品。收到货物后,虽然发现外包装与段某所宣传的产品不大一样,但楚某依然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食用了。三个月过去,没有任何作用!楚某这才恍然,自己上当了!为此,楚某认为段某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应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要求退还货款并3倍赔偿。

调解员先与楚某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后向段某释法析理,但段某表示,自己刚开始做微商,没有钱赔偿。调解员再次分别联系双方,考虑到双方分隔两地,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后,调解员运用“微解纷”平台进行“线上云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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