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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35项标准规范“法治小区”建设评价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3-24 13:47   访问量: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小区”建设成效,太仓市修订《太仓市“法治小区”建设评价标准》,细化35项标准,形成普遍适用的建设标准。

突出党的领导,引领正确方向。建立党的组织引领“法治小区”建设工作机制。以党建、党的组织引领“法治小区”建设,确保“法治小区”建设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有序规范组织开展,确保正确方向。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推进法治小区建设“十百千万”提升工程。培树十个“金牌援法议事”点,培育一百个“法治小区”,培育一千名“法律明白人”,举办惠及数万名市民群众的法治讲座进小区。

突出援法议事,规范基层自治。各“法治小区”要制定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小区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应对小区突发事件管理运行机制、规范物业管理运行机制,专设“援法议事”厅(矛盾纠纷化解室)等阵地,人员架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均要对外公示。规范“援法议事”程序,定期更新法治宣传橱窗内容和法治图书室法治书籍,结合现有会议室、书场、剧场等场地,建好法治课堂,经常性开展活动。

突出法治共享,提升满意指数。发动居民参与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小区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小区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小区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运行机制。将法治小区建设与平安村(社区)、无讼村(社区)、文明村(社区)建设一体推进。“法治小区”试点建设进程中,依法规范管理的各项成效明显,依法管理办事效率高,居民法治意识强,矛盾纠纷化解快,小区文明指数高,小区居民有更强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法治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突出工作成效,强化协同推进。各镇(街道)设置“法治小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由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实施辖区“法治小区”建设工作。协调利用法庭、派出所、综合执法部门、司法所、律师等资源支持“法治小区”建设工作,梳理完善社区“两委”、小区党组织、物业、业委会和网格员、楼栋长等履职清单,梳理完善负面清单,对涉负面清单事项及时整改解决。贴合社情民情,结合城市小区、乡村小区、新旧小区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创造符合各自实情的“法治小区”试点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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