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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秸秆引发交通事故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22-04-12 16:24   访问量:

案情:李某在沟坎上焚烧秸秆,产生浓密烟雾,严重影响来往行人和车辆视线。倪某驾驶三轮车与反方向骑电动自行车的孙某相撞,致使电动车乘坐人赵某受伤,赵某遂将李某、倪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为,虽然交通事故是造成赵某受伤的直接原因,但是李某焚烧秸秆产生浓密烟雾,严重影响交通可视度,人为造成了路况不佳,因此酌情判李某对赵某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倪某承担50%的责任。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地承担相应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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