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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纵深推进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工作纪实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7-02 10:16   访问量: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五年来,苏州市司法局以社区矫正法为指引,紧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目标,统筹推进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建设,为平安苏州、法治苏州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法治引领,构建规范高效工作体系。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法治工作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涵盖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教育矫正、解除矫正等全流程制度规范,确保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全国首创“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检查专家集中复核制度”,完善保外就医制度。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精益社矫”品牌,实施分类管理分级处遇,通过流程优化、数字赋能、资源整合等方式,构建“监管+帮教+预防”一体化工作体系。

精准帮教,助力矫正对象重返社会。在教育矫正方面,深度融入“黄丝带帮教”工作,推动“六个一”帮教机制落实见效,苏州市司法局在民盟中央、司法部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联合团市委、民政、关工委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六一护苗”“金秋助业助学”活动。积极争取慈善资金,委托2家社会组织试点开展“社区矫正联合帮教项目”,针对7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业教育转化。在就业帮扶方面,联合检察机关制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定》,实现助企纾困和监管安全双保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编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回归指南》,涵盖户籍办理、低保申请、教育救助等内容,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协同共治,凝聚社会共建工作合力。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企业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支持”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引入37家社会组织参与特殊人群教育帮扶,举办三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实务座谈会,创办推广《向阳花红》交流读物。编撰相关工作指引,率先制订《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规范》,并在全省推广。凝聚志愿服务发展势能。会同市文明办充分调动群团组织、“三师一员”、爱心企业等力量,开展政策宣讲、法律服务、心理辅导等志愿活动。联合关工委健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关爱导师”制度,推动建立“五老”工作室,帮助在校社区矫正对象完成学业。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明确社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六项职责,落实“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要求,推动网格服务可听、可见、可感。
科技赋能,探索智慧矫正苏州实践。紧扣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创建和数字化、法治化改革要求,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大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市各县级市(区)社区矫正中心探索建立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扶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矫正平台,通过人脸识别、指纹签到、电子定位等技术手段,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高质量落实司法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引入大数据模型,探索建立全链条调查评估机制,形成“AI+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新模式。

五年砥砺前行

五年春华秋实

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以来

苏州市社区矫正工作

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苏州市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努力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的“苏州样板”,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苏州、法治苏州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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