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施行十五周年,也是《商事调解条例》正式实施之年。为深入推进新时代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省调解员专业素养,8月26日,由江苏省司法厅组织的2026年度调解“大讲堂”暨《商事调解条例》实施专题轮训活动正式启动,首期轮训在苏州设立主课堂、全省各市县司法局设分课堂,实现“一地授课、全省同频”。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侯望调研员、湘潭大学黄艳好副教授分别作“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实践与思考”“中国商事调解立法解读”专题授课,苏州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陈杰结合一线实战经验,深度剖析新业态典型纠纷调解策略及风险防范。授课过程中,资深专家对参训人员在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集中答疑,有效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近年来,苏州市司法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深化巩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商事调解发展路径。广泛搭建调解业务培训交流平台,邀请商事调解员参加全市调解员“菜单式”培训,举办苏州市调解技能比赛、长三角五市区调解工作研讨暨调解技能观摩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调解联合培训暨调解员技能竞赛,组织商事调解员与人民调解员同台竞技;依托苏州城市学院设立苏州市调解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开展商事调解实务研究,培育调解品牌,建好调解人才储备库。扎实做好《商事调解条例》落地衔接,会同市民政局规范民办非企业类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事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推动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落地执行。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商事调解条例》贯彻实施,推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