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00号提案的答复
王冬青委员:
经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建议》提案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近年来,市司法局以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和精准化的重要举措,在基本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2015年,我局深入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我市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经费保障、服务事项和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2020年,在全市开展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行动,出台了《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服务人员信息在12348法网公示,村(居)民对法律顾问服务的知晓率、满意率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共1476名律师和17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216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2023年,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普法宣传1.16万场次,举办法治讲座8600场次,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指引6.3万件次,参与纠纷调解1.27万件次,在村(居)民“家门口”提供了专业、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我们感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基层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经费保障和服务质效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势在必行。结合您的建议,今年我们把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
一、严格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严格实施选聘,确保服务力量专业。指导各地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书(指导文本)》,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履行方式。一是严格资质要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连续执业一年以上且近一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鼓励各地对专业能力强、熟悉社情民意、服务意识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法律顾问进行续聘。二是严格配备比例。为保证服务精力,明确每个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原则上不超过5家。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组团式服务。三是严格选聘程序。认真落实选聘条件,在充分征询村(居)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对象,并将相关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拟委派的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并签订政府部门、村(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三方协议。四是严密组织考评。认真落实《苏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评估办法》,加强考核管理。采取法律服务机构自评、村(居)“两委”及村(居)民代表测评、考评小组考核评估、市司法局抽查的方式严考实评,推动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和工作机制。对村(社区)使用不满意、考评不合格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进行淘汰,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效果。
二、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落实服务事项清单。村(社区)法律顾问面向村(居)委会以及所在地村(居)民提供服务事项采取“4+X”清单模式,其中“4”为基础性服务事项,包括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X”为村(社区)结合实际,另行增加的服务事项,是与村(社区)开展自治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事项以及与村(居)民基本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事项。二是深度参与服务。指导村(社区)主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融合沟通,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村(社区)自治管理等事务和会议,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它规定;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民生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或为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委会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拓展服务方式。今年,市司法局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党建引领“海棠红·幸福里”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加强村(居)自治管理,加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参与纠纷调解等工作。出台关于开展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项目“回头看”的实施方案,实施“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更多参与村(社区)重要决策、重大事项,以及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注重提供线上服务,健全完善村(社区)法润民生群,通过市级、区(市)、村(社区)三级“法润苏州千万家+法律顾问之家+法润民生”微信群,实现层层联结、上下联动,定期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推送法治资讯,公布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定期值班、开展法治讲座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将公共法律服务送至指尖眼前。鼓励法律顾问通过村(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投稿、发布信息,多管齐下扩大服务和宣传,增强村(居)民法治意识。
三、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和服务宣传。坚持把经费保障作为基础性工作,全力争取政策支持,多方拓展供给渠道。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以每年不少于一万元标准给予每个村(社区)专项经费支持,并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目前吴江、相城等地每个村(社区)专项经费保障标准为1.2万元/年。引导和支持各地建立经费增长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到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中来,并能保留在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中。二是扩大服务宣传。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好的做法和成效,以优质服务赢得群众的信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市司法局开展“您身边的法律顾问”专栏推文,通过简述案情、“顾问出招”、案例评析和法律小贴士链接法律法规,进行案例收集和宣传。鼓励各地建立完善案例报送、宣传制度,如高新区将典型案例等推送至“苏高新普法”公众号以及苏高新公共法律服务APP;太仓市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服务信息在“法治强市·光辉太仓”公众号上进行宣传推介。三是加强典型培养。通报表扬工作突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调动工作积极性,扩大社会知晓度,营造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共法律服务的良好氛围。
苏州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