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姑苏区人民政府负责起草的《苏州市观前地区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10月9日在苏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情况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对外公开,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积极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十余条。
二、主要意见
通过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和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建议情况汇总如下:
1.建议删除《办法》第十二条中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因观前地区无工业企业,产生的如废日光灯管等危险废物纳入生活垃圾(有害垃圾)管理即可。
2.《办法》第十六条有关停车场所开放使用的规定,建议明确向公众开放停车场所是免费还是收费。
3.《办法》第十八条建议增加“合理设置母乳哺育室、休息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4.《办法》第四章建议增加有关用电管理、用电安全的规定。
5.《办法》第五章建议增加有关建立健全夜市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更好地培育夜间消费新业态。
三、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政府规章的制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姑苏区人民政府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并对《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苏州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