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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4-26 15:09   访问量:

《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送审稿。司法局在审核过程中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4月20日将送审稿在苏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对外公开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高度关注、积极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十

二、主要意见

1.建议将《条例(送审稿)》中与上位法重合的部分删除,精简条文数量。

2.建议适当调整《条例(送审稿)》结构,使体例上更加顺畅、符合逻辑,例如鼓励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放在第四章法治环境中不太合适,建议调整至第二章市场环境。

3.政务服务窗口的对应服务业务希望能进一步明确。

4.《条例(送审稿)》第十一条一证准营部分,建议增加“企业需要单项许可证、许可部门应当提供”的相关内容,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需求。

5.建议删除《条例(送审稿)》第三十三条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该制度已经实行多年,不需要再推行

6.《条例(送审稿)》第三十九条“全程实现‘不见面’审批”的要求过于绝对,实践中有些特定业务还是需要到业务窗口办理,建议进行修改。

三、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上述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中,除第3条外,均予以采纳。第3条意见中企业提到的问题是执行上的问题,而不是制度设计的问题,不宜在立法中加以规定。

苏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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