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规章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市司法局为了做好《规定》的起草工作,提高起草质量,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对外公开,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高度关注、积极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十余条。
二、主要意见
1.建议将规章名称改为《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建议增加公众参与立法民意征集的激励机制。
3.建议将《规定》全文中“制定规章”修改为“规章制定”。
4.建议《规定》第二条中增加“评估”和“清理”环节。
5.建议《规定》第三条中增加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表述。
6.建议在《规定》第二章中增加关于“规章五年立法规划”具体内容。
三、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政府规章的制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并对《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苏州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