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是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修正草案送审稿。市司法局在审核过程中于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10日将送审稿在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对外公开,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高度关注、积极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四条。
二、主要意见
1.建议将所有的“市容市政”的表述删除。
2.建议将第五条、第二十五条中的“乡级人民政府”改为“镇人民政府”。
3.建议将第三十二条中的“限期”删除。
三、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法规的制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并对《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苏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