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制定)》是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市民政局负责起草送审稿。市司法局在审核过程中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9日将送审稿在苏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司法局网站对外公开,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积极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四条。
二、主要意见
1.建议将《条例(送审稿)》第一条中“打造‘乐善苏州’慈善品牌”修改为“打造苏州慈善品牌”。
2.建议将《条例(送审稿)》第九条第二款关于民政部门受理登记时间的规定删除。修改理由:该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完全一致。
3.建议删除《条例(送审稿)》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该款的落脚点在于“构建社会治理格局”,与本条例关联性不大。
三、意见处理
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