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修改)》(以下简称《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于2026年1月29日至3月4日将《条例(修改送审稿)》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苏州法治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市司法局共收到意见和建议三条。
1.建议进一步梳理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
2.建议对照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等上位法规定,分级分类细化保护区的相关要求。
3.建议兼顾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斟酌修改保护区禁止行为,实现精细化管理。
二、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并对《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苏州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