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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9-16 16:50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的要求,近日,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使用、谁清理”的原则,由文件起草或牵头起草的处室负责清理,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清理工作一般安排在5月或6月进行,为期一个月。9月,对2000年至2021年制定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将按要求对外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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