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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8-31 13:43   访问量:

    827日下午,苏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市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召开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后,苏州市司法局迅速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一是积极汇报,争取支持保障。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就推进落实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就积极稳妥推进苏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此作出批示,明确要求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二是成立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办下发通知,成立苏州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专班,明确专班主任、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和成员单位。专班下设调查研究组、政策制定组、协调保障组、案件办理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采取实体化运作、集中办公的工作方式,选派其他部门相关业务骨干进驻专班,参与改革过渡期间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过渡期复议权交接和相关档案移交等工作。三是调研摸底,测算体量变化。市司法局牵头市级部门迅速开展行政复议改革调研摸底,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相关市级部门近三年行政执法争议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听取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讨论分析当前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存量”,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带来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增量”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修改将带来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变量”,合理预估改革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数和工作量的体量,科学测算所需配备人员、经费设施保障情况。四是把握节点,压茬推进改革。市依法治市办加紧会同市司法局起草《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抓好改革过渡,拟向改革前行政争议较多的部门抽调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组织公职律师到复议机构挂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法律事务等方法,保障案件办理,确保改革有序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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