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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12-01 11:23   访问量: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支撑。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开辟与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新路径。

《实施意见》着力突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交流传播等七项主要任务,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培育宣传典型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全面推动苏州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苏州始终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多年来,累计建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52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92个,打造山塘法治文化体验线、宝带桥-澹台湖法治文化公园、吴江通运平望法治文化长廊等多个大运河法治文化阵地,创作征集上万余部法治微电影、动漫、书画、摄影、非遗等法治文化作品,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以案释法宣讲等主题活动,着力构筑具有苏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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