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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4-25 16:02   访问量:

近日,苏州市文明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推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服务平台与实践阵地融合。依托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文明实践阵地。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在县(市、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同时鼓励全市18个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部分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律师工作室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特色阵地。

服务力量与志愿队伍融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和人员优势,组建专业志愿服务队伍。结合公益服务实践,将服务意识强、注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专业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之中,并持续吸纳退休检察官、法官、法学大学生等系统外专业人才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团队。以文明实践活动为引领,对志愿者队伍实施动态调整,持续优化志愿服务队伍结构。

法律服务与志愿服务融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普法,其中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季度为签约的村(社区)举办一次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生产生活常用法律知识;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力量,加强对多发性、涉民生、涉众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加强“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和供给,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网格、进社区、进家庭,加强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获取便捷度;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做好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文明志愿服务以及“老弱病残”等群体服务引导。

优化服务机制与文明示范建设融合。依托“苏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管理机制,试行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积分制,评估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分中心加强示范引领,通过文明志愿服务,实行窗口服务与后台延伸服务、上门服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无缝对接;加强服务需求分析,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公共法律志愿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项目清单,实行“供单、点单、派单、接单、评单”管理运行模式,全程有效把控和监督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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