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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点赞苏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5-06 16:24   访问量:

日前,国家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刊发《让法治成为苏州市营商环境的重要内核》,点赞苏州营商环境。近年来,苏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推动完善“四大体系”,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发展。

构建闭环推进实施体系。按照部署推进、监测评估、改进提升、再评估再升级的闭环,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的统筹部署,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年度重点任务部署推进;从行政立法、行政权力运行、司法权力运行、法治社会建设、组织保障等5个维度,梳理设置141项量化指标,形成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绩的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每年组织对10个县级市(区)、48个市级部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数评估,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数评估年度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并将改进情况纳入下一轮评估和法治苏州建设督察项目,跟踪督促升级改进法治化措施。

完善管用制度保障体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推动行之有效的营商环境建设改革举措上升为地方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多部法规规章。改进涉企制度制定程序,把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实施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并在实施过程中合理设置缓冲期,在实施后定期开展后评估,根据企业意见建议,及时调整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程接受监督。

探索包容行政监管体系。在推动各级执法机关全面依法履职基础上,探索实施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市统一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动态监测清单执行质效并实施动态调整,升级优化清单事项至3.0版共455项。依法审慎适用行政强制措施,制定全市统一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2项,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推进“免证苏城”建设,在省级清单以外梳理实施15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扩大减证效果,2021年全市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23.05万件。

创新便捷法律服务体系。探索企业合规行政指导。梳理发布首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974项,将行政指导前置,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在全市1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印尼、新加坡、菲律宾等建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产业整合集聚。普遍推行企业公证顾问模式,设立“企业服务中心”,探索“全生命周期”企业公证服务。深入开展“法企同行”活动,成立企业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法治体检,排查企业合规风险,精准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实施营商环境专题普法,运用“苏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保障等专题普法活动,搭建服务企业普法平台并链接至“苏城通”平台,畅通企业线上法律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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