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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揭牌成立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2-06 09:28   访问量:

2月5日,苏州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揭牌仪式成功举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益冰为中心揭牌并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吴睿参加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陆文表主持揭牌仪式。

活动通报了《关于成立苏州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中心主要负责对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市中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在全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需要市级层面统筹解决的行政争议组织调处。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共同参与调处工作,形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诉源治理的府院合力。

蔡绍刚指出,成立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既是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强化府院联动的重要成果,有利于凝聚府院合力有效调处矛盾,形成争议化解的“最大公约数”。要持续深化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化解纠纷、破解难题作为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发展的突破口,立足协调化解工作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和方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持续凝聚化解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多元联动与资源整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效。要持续做实诉源治理,建立市级行政争议调处会商联动机制,加强争议化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联动,深化重点领域分析研判与协同治理,健全完善“一人多诉”府院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预防和治理“一人多诉”的多元合力。要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做强调解优先,多形式宣传“有纠纷,找调解”理念,让调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行政纠纷的首选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市调处中心的认可度。

王益冰指出,成立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增强府院联动实效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共建共治”理念。自觉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共同深化诉源治理,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挥“1+1>2”的效能。要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调处职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强化资源整合,整合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等纠纷化解资源,协同发挥行政机关、“两代表一委员”、群众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力量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化解合力。要加强诉源治理,推动争议实质化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纠错功能,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行政行为自我纠错,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

活动现场,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作表态发言,吴中区法院、姑苏区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作交流发言。

市中院、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县级市(区)法院、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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