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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工作责任指导清单实施细则规范司法所履职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4-12 10:42   访问量:

日前,苏州市司法局制发《苏州市司法所工作责任指导清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履职规范,充分发挥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全面梳理确保职责任务无遗漏。对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明确的6个方面和《江苏省司法所工作责任指导清单》明确的9项工作职责以及市委编委《苏州市镇(街道)职责清单指导目录》涉及的业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同时结合各级对司法所履行法治建设、司法行政职能明确的新任务、新要求,对司法所履职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研究起草《实施细则》。组织召开意见征集协调会,针对《实施细则》涉及的职能进行逐项研究,并充分征求各基层司法局、司法所意见,最终根据条线工作要求和职能落地,切实做到清单化明责、全面化覆盖。

补充完善突出法治统筹职能。机构改革之后,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者和直接承担者,新增了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职能。《实施细则》阐明了司法所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司法所长列席党政工作会议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列举了司法所长参与街道(乡镇)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阐述了司法所协助市(区)级司法局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具体要求。

细化内容明晰履职路径。针对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实施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细化,指导和规范工作有效开展。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细化司法所参与、组织和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应该履行的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后续照管工作规范》细化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程序和时效规定;细化司法所指导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工作、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等工作的要求。

强化司法所履职保障的提档升级。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出台《“苏州市标杆司法所”建设管理标准》《“苏州市标准司法所”建设管理标准》,推行司法所分类建设定级管理,全市规范化化司法所建成100%,大中型规模所占76%,标杆司法所占32.6%,督导2家新建司法所做好软硬升级,力争在年底前将全市大中型司法所占比提升至80%以上。加强司法所法律职业资格持证人员配备,将持证人员配备作为提升基层法制审核能力、促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2024年12月底前全市每家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持证人员。探索开展司法所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构建职业化、专业化的司法所协理员队伍,充实基层法治建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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