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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座谈会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4-29 09:29   访问量:

4月28日,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益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韦炜主持会议。

近年来,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交流协作关系,合作成果丰硕。2018年共同打造的“实习律师进法院”改革项目入选了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案例。2022年共同出台了关于构建“亲清”法官律师关系工作意见,有效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蔡绍刚在讲话中指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肩负着共同的职责和使命,加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意义重大。希望全市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界在既往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强良性互动交流,以“公正”凝共识,以“法治”聚合力,以“廉洁”守公正,努力塑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职业共同体合作品牌,为苏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中当好排头兵贡献更多法治力量。要坚定法治理想信念,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职业互尊互信,加强律师依法履职保障。要发挥专业优势,携手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依法规范透明交往,推动交流合作走深走实。

王益冰指出,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促进司法公正为民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方要进一步优化合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共同以更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苏州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法治智慧与力量。要健全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持续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夯实事业发展基础。要构建亲清法官律师关系,共同维护法律职业荣誉。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共同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峰,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浩江共同签署《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倡议书》。《倡议书》内容包括坚定崇高法治理想信念、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护航安全稳定生产经营、服务重点产业行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多元解纷推进力度、完善双向沟通协作机制等八个方面,旨在持续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积极构建新型法官、律师关系,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座谈会还围绕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展开深入探讨。

座谈会前,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市中院院史陈列室、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详细了解苏州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创新实践。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文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玲,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倪云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桐,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顾海啸,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相宁、杨钧辉、赵胜,市中院政治部、立案一庭、行政庭等部门负责同志,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律师工作处、政治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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